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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我剛看這本書的時候,我以為自己看的是主角的不幸,讀後卻不然,

當我再想起這故事的時候,尤其難忘那段游離現實異境的幸福時光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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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說「換個位置,換個腦袋」,或許換個年紀,也會換顆腦袋。

年少時我們不懂大人的心思,成年後的我們也逐漸淡忘青春的衝撞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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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與眾不同」,可以是褒義,可以是貶詞;可能痛快,或許致災。

 

是人,就有不被理解的悲哀。我們多少都有過自外於世界,與人群格格不入的時刻,或許下個轉身旋又融入人間,與朋友開懷幾盅,輾轉於社群團體中斬獲認同。間歇性發作的孤獨孤僻,大可權充為自傲自負的伴生獸。只要有心,合群沒有那麼難,只要隨心,孤獨何嘗不是種享受,痛意或快意,端視個人如何選擇。然而,《第五個孩子》裡那個與世界扞格不入的班,沒有選擇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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殺人不過頭點地,有什麼稀奇,哪像「他」殺人的異能手法別出心裁,只要接觸皮膚,便能下達指令,使目標身體局部充氣,任意扭曲,詭形怪狀不足為奇,甚至可以效法修真小說的爆體而亡,炸出血肉煙花。免武器,免炸彈,節能省力超高效。更能預設時間,延遲執行,讓「他」得以從容旋身,免於嫌疑。

 

作為想像力就是超能力的終極殺手,氣炸機完敗,警方即使糾集菁英成立專案小組都拿他沒辦法。要專業有專業,要變態有變態,單殺、雙拼、團滅都成,講究暴力美學也不成問題。明碼標價,童叟無欺,只要你花得起,保證「死」命必達。這螻蟻密集的人間,自此多了「氣球人」的都市傳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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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家庭真可愛,整潔美滿又安康… …這樣境界的歌詞不知從何而來,

真理子的家若硬扯是可愛也成吧,妹妹挺可愛,媽媽沉迷宗教,爸爸信仰酒精,

醉後的爸爸醜態連連,惹禍不迭,所幸沒死人,這點也還算可愛。 QAQ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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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事嗑多了,我們期待神探出手例無虛發,刑偵推理佐鑑識科學遲早還原真相,熱血毅力不會淪為徒勞,蛛絲馬跡終能浮現,法醫手下的屍體會說話,即使遍尋不著屍體,小說總會在沉冤多年之後,饗讀者幾分釋懷。可惜現實人生的破案率不比虛構,當凶手任意棄屍荒野,沒有屍體證明當事人身死而非失蹤,沒有屍體便難以釐清犯罪事實,沒有屍體更讓檢察官萬萬不能,難道,沒有屍體就沒有正義?我們不願這麼想,但現實就這麼淒涼。

 

從一九七0年代開始,美國每年的凶殺案件超過一萬五千件,其中只有百分之六十六的案件是警方偵破並抓到凶手的。與此同時,每年有好幾千人「失蹤」——絕大多數都被謀殺了。也就是說,每年有好幾千名凶手逍遙法外。再加上,同一個人不能因為同一項罪行被審判兩次,就算種種跡象指向某某嫌犯,若在找不到屍體的情況下冒然提起訴訟,一旦敗訴,未來無法再次起訴,即使審判後找到屍體或凶手承認都沒用,這時就超想要「俠以武犯禁」將凶手滅了對不對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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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每趟旅程,免不了滋長一棵自以為不貪心的許願樹。

希望小孩配合,希望造訪這裡這裡,希望吃到那個那個,希望圓某個久違的夢… …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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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地遊客來到台中,多半想逛逛宮原眼科,

建築前身為眼科,老屋新生後又有仿似哈利波特場景之美稱,

然而,這裡不挖眼球,不興麻瓜,不賣哈利波特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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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誰在說謊  

 

一個謊言,需要另個謊言去圓,兩個謊言,得繁衍無數個謊言子民,這麼簡單的道理,是個人都知道,只可惜知易行難。與其質問是誰在說謊,不如問問是誰從未撒謊? 

1999年,蘿拉和日食迷男友基特青春正盛,一齊參加利澤德角日食音樂祭,她目睹貝絲遭富家子詹米強暴,憤而報警並出庭作證,不畏財勢和被告律師的威壓,惟不慎撒了個小小的善意謊言,雖然是出於良心,不過是為了正義,卻讓蘿拉感到空前的壓力。隨著訴案終結,她非但沒有鬆口氣,反倒陷入一場場人間失序。被告人詹米逮著她的謊言小辮子持續來信威脅,被害人貝絲逐漸滲透蘿拉的生活日常,入住、窺視、偷拍,再加上無法查證是否蓄意縱火的事故,在在讓蘿拉懷疑自己作對了嗎? 

為躲避貝絲透過日食熱點滿世界搜尋他們的蹤跡,蘿拉和基特離群索居,禁斷社群網路帳號及任何曝光可能,他們換了住處,換了名字,換了原本漲勢看俏的職志,換不回生活的自在從容,月亮蝕日不過片刻,後貝絲效應帶來的陰影卻無時無刻無處不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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念君歡  

 

從端謹優秀準太子妃,到身敗名裂花癡女,只有一刀要命的距離。

 

大婚進行式,造反夜未央,太子被砍,準太子妃傅念君從容就義,死了就死了,黑白無常卻翹班忘了勾魂,本該死去的傅念君一朝醒來,莫名地還魂到三十年前,重生成了聲名狼藉、趕超紈褲,儼然傅家女學負面教材的浪蕩姑祖母,不是誘拐俊男美才,就是勾搭老妹的未婚夫,集結美男畫像養養眼,招蜂引蝶逗逗趣,閨譽塗地是她所在這具身體的強項,本朝唯一,沒有之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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