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的第一本小說,是情真意切的童年回憶,不敢奢望有市場,不意卻大賣! 

她的第二本小說,繼續販賣自己的兩段婚姻,充份滿足了讀者偷窺的慾望!

她的第三本小說,不再有本有據而是虛構,搏得的書評,簡直是一敗塗地!

為了力挽狂瀾,她決定挖掘兒時同窗的過往… …

瞧她在第一本小說裡,將昔日同窗寫得多好哇,昔日好友卻不以為然!

出賣?噢不,這不算出賣,她只是想寫出,那個時候,那些人們,那些事情,看看後來啊,她們幾個女孩的人生,各自走出了什麼樣的路程!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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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年那個沉默寡言的女孩,被控殺嬰,援用第五修正案的緘默權,寧可服刑七年,也不願意說出真相。這裡頭一定大有文章!到底是誰殺了嬰兒?屍體藏到哪兒去了?她怎麼可能不自責地坐牢七年?孩子的父親是誰?她是不是在保護誰?

每個人的回憶,都像自我中心的小宇宙,依傍的人事物星羅棋布,由著引力糾葛繫縛,無一不是繞著中心打轉。

在另幾顆自我中心的宇宙恆星上,同樣一件事情,不同故事版本,各自演繹!

那麼,故事的真相,究竟如何?

即使是報導,受訪者經過思想揣度篩量過,最後說出的真相,也不見得是真相,遑論是是自傳式小說!

 

中學時初閱羅生門,震蕩之餘,心直口快的我,曾自負地認為,我,只會記得真相,絕無矯飾!成年後,不經意與大弟聊起一椿童年往事,姐弟倆對同樣一位長輩,同一椿事件,竟有著天差地遠的歧異!

我們都自以為看到了真相,只因為站的高度不同,投射的目光角度略微偏差,就有了正反兩極的故事版本!我覺得他失之武斷,他認為我美化回憶,各執己見的爭辯無益,姐弟倆旋及墮入沉默。

也許,故事一旦被說出,摻入個人想法的同時,已無真相可言。

 

 

為免爆雷,我不想多提小說內容,試舉令嘎眯沉吟再沉吟的句子吧!

 

 

※這麼多事大家放在心裡沒說,這麼多不愉快的事實大家都踮著腳繞過… …

※罪惡感是種浪費,是種精力錯置,「罪」是種法律裁決,是別人做出的決定… …

※「我的書寫的是真實故事我很重視它的真實性… …」。「可是那也得看人家願意讓妳寫多真。」

※他們有企圖心,狂放不羈,認為自己絕不會變成老板那種人。可是,到了最後,他們和他們並沒兩樣,怎麼會這樣?… …

 

作者前作《貝塞尼家的姊妹》的開頭幾章,曾令我略感不耐,一直到進入中段看出興味,我才心甘情願地,高抬賤手,給她鼓鼓掌,地對空射出四顆星!

閱讀同作者的新書《無期徒刑》,深感到作者的功力更上層樓,文學性與娛樂性兼具,並悄悄地被帶入推理的氛圍中!

結尾處兩個橋段,更讓我難以自抑,為了環保精簡面紙,為了不弄髒衣襟,只好忍住眼眶裡打轉的淚水,忍到差點兒顏面神經抽搐。

 

那種不同人物間,跳躍似的獨白,萬一操弄不當,恐令讀者頭昏腦脹

那字裡行間穿插蹦現的眾多OS,要是錯置亂談,恐讓讀者陷入瞌睡

然而,李普曼如行雲流水的字句,非但沒將我打入周公的棋局中,還讓我眼睛為之一亮!開頭已夠吸引人,在如浮光掠影的回憶與現實交錯中嚼出味道,等全書進入推理的張力中,更讓我越看越起勁!這一回,我毫不猶疑地,給李普曼Bling Bling的五顆星!

 

閱讀到一本好書,就是這麼振奮人心!

 

 

 

書名:無期徒刑 Life Sentences

作者:蘿拉.李普曼 Laura Lippman

譯者:王欣欣

出版社:漫遊者文化

出版日期:2010/03/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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