童年嘎小眯一度喜愛卡通《咪咪流浪記》,走呀走呀,可愛的咪咪在流浪,找呀找呀,咪咪的媽媽在哪裡… ….當然不是喜歡人家骨肉離散,而是在一步一腳印當中,希望和某個答案就在前方,一直走下去,必能重獲新生,願景無限。《小英的故事》對嘎小眯而言,具備等量魅惑。不過,那是年幼無知的事,長大了,成年童話不宜?

 

每個人都是一樣的,也都是獨特的,而這正是生而為人的矛盾。

六十幾歲的哈洛,收到老同事昆妮的來信,昆妮在信上提到自己罹癌,來日無多,故而修書一封以示道別。二十幾年未見的老同事,竟讓哈洛啃信噴淚,無視老婆莫琳狐疑的眼光,他草草寫了一封回信,出門寄信途中,愈走愈遠,走到加油站,和店員聊了起來,女孩說她阿姨也得癌症,要哈洛保持樂觀,持續相信,你必需相信一個人會好轉,這與宗教無關,然而… …blah blah blah

然而,哈洛聽進去了,他萌生一股讓老婆冷嗤別傻了的阿Q信念,只要他走下去,從英國南端,靠著11路公車,一路走到北邊,定能讓昆妮活著!噢,當然,哈洛起心動念之際,倒是沒想到換洗衣物、背包、盤纏、雨衣、洋傘、維骨力、防曬油、羽絨被… …什麼的,歐吉桑哈洛,就這麼熱血向前行!

看過前二十頁,嘎眯的懷疑指數,恐怕比莫琳老太太還要來得高。20年沒見的老同事能讓人這麼有情有義,這昆妮八成是老伯伯的前外遇。是說,簡短的一封信,陌生女孩幾句話,就能鼓動六十幾歲的老人家,健走闖天涯,這理由也太牽強了吧。老先生和老太太在開場那幾頁,好像有點不對盤,該不會是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,我瞧老伯伯這一走,分明是假探病之名,行離家出走之實。

話說回來,當初我一瞄到書名,自然而然就將之歸類為療癒系,肯定是主角走著走著,如獲天啟,最後自我療癒,脫胎換骨的那種芭樂書啦!(版主被毆飛)總而言之,展讀未久,肚子裡源源不絕地冒出不以為然是正常的,事實證明,腦淺嘎眯,低估箇中底蘊。

 

行走之際,他將花了二十年時間想要躲開的過去釋放出來,

如今過去以它自己的活力在他腦中喧囂、嬉鬧。

他不再用幾哩看待距離,而是用他的回憶量測。

 

哈洛為同事走天涯的途中,遇見形形色色的人,喝采有之,喝倒采有之,他沒有GPS,沒有地圖,沒有計劃,不搭便車,捨棄卡打車,從英國南走到英國北,比志願幫媽祖抬轎繞境還要難,所謂的信念,除了自我催眠,到底救得了誰?

回想他無聊到掉渣的一生,爸爸不愛,媽媽離家,工作無大志,老婆看衰,兒子蔑視,他連怎麼抱小孩都搞不定,好像一開始就註定與兒子無緣,如果孩子的爸爸不是自己,事情就會不一樣了吧?走著走著,哈洛突然發現,不只為了昆妮,或許也為了兒子才走上這條路… …堅持下去,或許昆妮不會死,或許離家多年的兒子會回來?

 

只想認真走這麼一回的哈洛,終於走出自信,不知離家幾百哩,不管風霜雪雨,日出前起身,直直走進日落,融入天地之間。不料竟引來媒體注目加冕,人稱哈洛新世紀朝聖者,追隨崇拜者如雨後春筍般冒出來,臉書上瘋狂按讚,瀟灑走自己路的哈洛,離目的地很近,卻偏離氣定神閑的航道… …

 

不管有沒有他,月亮和風都會繼續存在,月升月落,風起風歇。

讀者終將明白,為了老同事千里跋涉,絕非動機薄弱。是什麼樣的內心鼓噪,讓哈洛走出一個人的房間?老先生盲目衝撞的行動背後,有歲月掩映下的天倫滄桑。於是,我肚子裡的不以為然悉數投降,單是「我要我兒子」五個字,便讓嘎眯揪心。《一個人的朝聖》,開場淺白,淡然無波,細讀下去,文字的感性美,與理性詰問激盪,譜出生命智慧的交響詩,說自我救贖看似俗氣,在哈洛的行走之間,豈止是自救而已。

如果我,不是我,一切會更好?爸媽會比較快樂?老婆不會變得尖刻?兒子能否滿意些?走出自信的哈洛,步入自我否定、質疑與迷亂。天地玄黃,宇宙洪荒,我這個人的存在與否,究竟有什麼差別呢?錯過的人,錯過的事,能否走得回來?青春熱戀,忘情歡笑,當真回不去了?

走下去,哈洛才漸漸明白,自己為何而走。叩合哈洛的步伐,將左腳,放在右腳前,再將右腳,伸到左腳前面。讀一頁,便能讀十頁,讀十頁,就能讀過百頁,嘎眯這才點滴在心,讀下去就對了。

 

我喜歡這句話:也許這正是這個世界需要的:少一點道理,多一點信念。

有沒有想過,為什麼「滿足」二字之中,會有那個「足」字呢?呵,這是很久以前另一本書所教會我的,千里之行,始於足下,有些事情,不假外求,自在其中,就是這麼簡單。唔,咱家廢話特多了些,ㄙㄨㄚˋ

 

 

 

 

書名:一個人的朝聖

作者:蕾秋‧喬伊斯 Rachel Joyce

譯者:張琰

出版社:馬可孛羅

出版日期:20129

ISBN9789866319501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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