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最後的女孩》立體書封  

 

失去記憶什麼的最討厭了!可是,浴血拚湊記憶拼圖又很有戲。我不喜歡《最後的女孩》中的主角葵希,但這故事曲折搶眼球,鮮少冷場,情節一再翻轉又奇妙旳流暢不卡關,因此我帶著對主角的白眼連連+想甩手不管卻欲罷不能的迫切心情奔赴結局,直到拍板結案,好看!好了可以將葵希拖下去調教了謝謝。 就好比我不愛紅蘿蔔,但蘋果鳯梨紅蘿蔔汁我有愛。


「生活將我們生吞活剝地啃下去,然後又吐出來,現在每一天都要我們放下過去,好像這些事情都沒有發生過似地。」

 

十年前,葵希和五名好友在松林別館慶生,以歡聚之名行破處之實,這群快樂小鳥般的大學生尚未迎來痛苦並且快樂著的翌晨,先迎來見佛殺佛逢人砍人的殺神「那個人」,好友無一生還,所幸波麗士大人庫普出手搭救,千均一髮之際將將擊斃「那個人」,葵希方才逃出生天,成為慘案中的唯一倖存者,無奈的是她嚇破膽同時掉了腦細胞,記得意外前後,獨獨不記得血染的過程,讓當時承辦員警咬牙難忍。看到這裡,想很多的讀者別忘了連同主角一併列入嫌疑觀察對象,並且,別相信任何明示暗示。

 

像她這樣不知該說衰尾或幸運的血案唯一生還者,每隔幾年就出現一次。

劫後餘生學姊一號,麗莎,於大學姊妹會遇襲生還,至此我開始覺得大學二字充滿危險。

二號莎曼珊,在旅店值班時遭遇「麻布袋人」,頑強抵抗,保住小命。

看來除了「大學」兩個字,「莎」字也得當心,但那不是重點,重點是一號麗莎正向陽光,努力走出慘痛陰影,出書教學相長()並關懷學妹。然而,正是如此積極振作的麗莎在十年後傳來疑似自殺的消息,在警方尚未釐清自殺或他殺之前,葵希驚覺信箱裡默默躺著麗莎在死前一小時發來的E-mail

 

這十年不是白過的葵希,有房、有男友、有經營烘焙部落格的動力,盡力展現她擺脫過去、好得不能再好的面向,假裝一切美滿,只不過為了抑鬱天天服藥,只不過偶爾焦躁收割扒手小物,那些小小的疙瘩都可以藉由貌似無事的笑顏熨貼撫平。然而,麗莎身亡不僅令人震驚,消失多年的莎曼莎亦找上葵希,叩問她平靜表面下的千瘡百孔,刺激葵希隱藏的自我進一步黑化,而關於十年前該死的「那個人」的零碎記憶隨之浮現,扭絞她瀕臨碎斷的神經。啊~~~    

「我就是他媽的最後的女孩。」

  

打個岔,葵希吃藥(贊安諾)不配開水,老是搭葡萄汽水服用真糟糕,葵希阿姨練過的,大小朋友們不要學。 

 

葵希小姐頗堪玩味,我以為她的身心適應無能不能全推給案件後遺症,早在松林別館之前,受家庭環境和媽媽的影響,葵希便以乖乖牌好女孩形象壓抑內在的壞女孩,她的負面情緒很少宣泄出來,粉飾太平是她的別名,反而養肥原本微弱的陰暗型格,普世價值觀裡正常的溫暖的男友未必是她的菜,遊走危險邊緣逐漸成為她的天菜,長此以往,頗有培養 Jekyll & Hyde 的潛力。硬ㄍ一ㄥ的人生究竟是為了誰?與其不斷堆砌完好形象而崩毀,奉勸大家適時疏導情緒。

 

至於她花了十年才能補遺的記憶根本防礙辦案多令我感冒就甭提了,反正書中一竿子人早就對這點不爽到極點也輪不到我呼巴掌,況且,失憶也是種生存本能,不這樣那樣,哪來好戲連連。基於對她的信心不足,最後可以別讓她那麼積極的去「教」人嗎?誰知道她又會教出什麼鬼。

 

可惜配角們沒有死不了的主角光環。如果非讓我在麗莎、莎曼珊和葵希之間三選一,我選死到臨頭還不忘想到他人的麗莎。此外,劍走偏鋒的蒂娜還不錯,我還想選配傑夫的秒睡功能。然而,或鎮定或迷亂或歪掉的角色們包括主角在我看來都是配角,全拿來協助辦案解謎不為過,我心中的主角是情節本身。有些作品夾帶大量背景鋪陳企圖烘托氣氛卻拖累故事進展,《最後的女孩》幾經轉折仍維持明快節奏,現在式和十年前雙軌進行,濛昧間衝撞性格的光與影,隨葵希不著調的記憶加深反轉力道,促進讀者自行推演又不斷修正前設,終至爽利地引爆真相。

 

「二○一七年最棒的驚悚小說來了!」史蒂芬‧金大叔如此力讚《最後的女孩》,卻忘了提醒讀者愛眼護眼,適時中場休息,不知收斂為何物的我太貪心直直看到半夜,隔天上班豈只zzzZZZ,盯著螢幕快變蚊香眼。@@ 明天過後,我要進入夏眠。

 

 

 

書名:最後的女孩 Final Girls

作者:萊利‧塞傑 Riley Sager

譯者:劉泗瀚

出版社:皇冠文化

出版日期:2018730

ISBN9789573333890

 

嘎眯不搗蛋

 

 

 

 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嘎 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