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機壞了,不過就一天而已,一天沒手機又不會怎樣!

蘭登卻能證明這句話大錯特錯,她不能一天沒有手機。所有該注意的事項,都存在手機裡,少了手機的提醒,不僅體育服忘了帶,更不記得當天的消防演習,她就像蹩腳的學生演員,無法稱職演出,只能在全校師生前出醜。一道柔和的男聲,劃破蘭登所有自我防禦與偽裝,時間靜止,天地間只剩面前的男孩,他溫柔的笑,與飽含笑意的眼睛。

 

我們有點來電,是吧!?

時近午夜,男孩借她的連帽衣好端端地躺在洗衣籃裡,時鐘就快走到凌晨四點三十三分了,時間一到,今日種種,將不復記憶。關於男孩的事,她該不該寫下來,提醒明天的自己?

好吧,看到這裡,看倌想必有些困惑。事情是這樣的,六歲的某一天,蘭登再也想不起發生過的事,據說人類終其一生所用到的腦力,不過是人腦的千分之幾,蘭登儲存記憶的區塊顯然出了錯,一過午夜,當天發生過的事灰飛煙滅,她只記得未來的事,她看得到未來發生的事,卻無法記起昨天吃了什麼,上了什麼課,昨天的承諾,也只停留在昨天裡。醫院的檢驗報告卻顯示,蘭登那顆腦,與常人無異,並無毀損。為什麼六歲以前正常,六歲以後亂了序?

筆記等於她的記憶,如果沒有筆記,她身邊出現過的那些人與事,不過是船過水無痕。這一天,蘭登遇見路克,感覺如此之好,她花了整整三個小時,亟力搜索未來記憶,令人失望的是,她完全看不到路克,如果這個人不存在於她的未來,那麼,還值得她在筆記中寫下來嗎?寫下來,記得漏了呼吸的邂逅?不要寫,忘記不存在於未來的過客?

 

失戀的時候,還不如忘掉他吧!

電腦可以格式化重來,人沒有 format 機制。好吧,人腦若有「遺忘」的功能鍵,真的稱得上是一件好事嗎?如果一場意外讓你失去記憶,一切重頭開始,比諸回憶繚繞,是否相對美好?

童年的美好回憶,傷心流淚的點滴,談得來的知己手帕交,甚至是老師交待的作業… …,全在同一時間消失。那 有 多 好 !???

也許有人會說,如果能選擇性記憶就好了!記得美好的事,刪去一切不愉快。那麼,我建議你讀讀蘭登的故事,或許稍可體會,過去式,無論喜、怒、哀、樂,都有它值得存在的價值。打個簡單比方,你想忘記喪親之慟,不願再哭泣,可是,想要不痛苦,就得將記憶悉數抹除,甚至忘記親人存在時的歡笑與幸福,那人有多重要,你才有多痛,這麼一來,你還希望擁有腦海中的橡皮擦嗎?活在當下,聽起來很好;永遠向前看,感覺也不賴。丟掉過去的包袱,似乎是件美好而正向的事。殊不知正是無數的昨日,才造就了今天的自己,如果人沒有過去,那麼還剩下幾分的自我?

 

「對我而言,閱讀即是記憶。」

蘭登只有未來,沒有過去,少了旁人協助,她的記憶始終有缺漏。

只要有心,欺瞞蘭登,定非難事。往好處想,每天都是新生活,每天與男友重逢,都像初次邂逅,每個吻都是初吻,每個擁抱都有初次的感動,每一天都像初戀。然而,兩人蜷縮在毯子裡看星星的那個夜晚,即使記下來,如何將當時的悸動,成功傳達給明日的自己?第一次相遇的對話、心跳、笑容、臉紅,即使記下來,閱讀筆記,真能取代記憶?

小說中有兩個令我感動甚而感慨的人物,一是路克,咳,大家讀了便知道,我就不多說了。一是蘭登的媽媽,她每天協助女兒記重點,幫她記憶,不過,最親近的人,更常讓人忘了她的存在,不提小說中的大事件,姑且以小事為例,蘭登發現「老媽眼中似乎閃過一絲難過,但瞬間便消失了。」讀者的記憶自然不像蘭登,就在幾個翻頁前的〝昨天〞,蘭登的媽媽出門前才說:「我看我最好走了,祝妳晚上愉快,甜心。咱們明天一起去玩,就我們兩個女生,好嗎?」這樣子微不足道的約定,自然比不上路克重要,女兒也不會將之寫進筆記中。為什麼這一段會讓我覺得,是所有為人子女,曾經是或者現在仍是,慣常對待父母的共同健忘呢!?(歎~)想不到這麼輕薄短小的小說,除了書寫日新月異的「初戀」(每天都像第一次戀愛嘛),還伴隨這麼多情緒。

《擁有未來記憶的女孩》,以中學生蘭登的口吻自敍,讀來輕鬆愉悅。故事簡單,具一定創意,有戀愛的苦辣酸甜,有溫馨的家庭情懷,當蘭登自未來記憶中目睹一場喪禮,渾不知是誰的喪禮,更不懂為何自己和媽媽會如此悲傷難過,會是她不認識的爸爸嗎?適度懸疑與張力自始開展,讓故事不僅止於言情小品,豐富而不繁複,甜蜜中挾帶感傷。隨著蘭登得知真相,讀者豁然開朗,此時回想小說前半,將有截然不同的感受。

 

 

 

 

PS. 對了,書封設計,頗有質感,女孩的眼神很讚,卻不似我閱讀時想像出來的蘭登。那個有著一頭任性不受拘束的個性紅髮,路克眼中美麗卻不愛出風頭的中學女生。在我想像中,蘭登應該年輕些,明麗些,眼中帶著兩分傻氣、兩分迷惘、兩分硬氣,以及四分神秘。(← 妳想太多了吧,被踹飛~)

 

 

書名:擁有未來記憶的女孩 

作者:凱特.派翠克 Cat Patrick

譯者:柯清心

出版社:大塊文化

出版日期:20117月初版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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