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要生存就一定得長得漂亮,不然就是說話漂亮,我決定我自己呢,還是說話漂亮比較安全。」一來避免讓人覺得我掉書袋,二來,閱讀恐怕也是如人飲水冷暖自知非禮勿言的單人四眼活動,除非文章版面關乎書籍,否則,我很少主動找朋友聊書。上週五早上,我卻按捺不住地跑去友人留言版胡亂泣訴… …「昨晚讀到這麼一句:要生存就一定得長得漂亮,不然就是說話漂亮。啊兩者皆無的話,要怎麼混啊!!!是一本頭兩頁小悶,再讀下去很有散文韻味的書。真希望早點將訂單打完,中午再嗑幾頁也好。」朋友回答,這位作者的話說得真漂亮。

 

「那年夏天,世界上有那麼多的地方濃煙蔽空,你真得找點什麼來笑笑不可。」當天午休,我接著讀下去,發現故事中頭幾頁裡的第一人稱,是來自奈及利亞的女孩,女孩有個很酷的名字,請叫她「小蜜蜂。」後來,我沒再聊起這件事,朋友可能覺得怪,總之,故事關於兩個女子,奈及利亞的小蜜蜂講完,輪到英國的莎拉發聲。風馬牛不相及的兩個女生,兩年前短暫交會,兩年後又望進彼此瞳孔深處,看見勇氣與脆弱,善良與邪惡,信念與崩解。

你敢不敢用一根手指,來交換陌生人的一條生命?也許,你並沒有你想像中的那麼「善良」!? 這本書的文案,劈頭就這麼質問人。關鍵時刻,我們會選擇道德勇氣,還是明哲保身!?如果是道德勇氣,是不是就值得了一切?如果是明哲保身,算不算得上聰明的妥協?

 

「要如何向一名四歲大的超級英雄解釋死亡?… …我把手機,還有我自己,調整成靜音。靜音持續了整個禮拜。」敏感的你,也許已經發現,我並無介紹故事內容的打算,甚至我會建議你別去小博小金讀故事簡介。如果你最近正好上小博買書,也拿到了薄薄的試閱本,那麼,你已經窺得一小部分,無需我再多說。正如我在第一段說的,開頭小悶,續讀卻別樹一幟,具散文況味,宜細嚼慢嚥。你不會第一眼就愛上這本書,這本書是第二眼美女。故事自有它的魔法,是一點一點地將魔法金粉撒在讀者頭上,層層堆疊,以漸進的方式奏效,任何人多說一句,都會破壞故事的魔力。

 

「妳如果以為這次不一樣,那妳就錯了。我跟妳說,麻煩就像大海,覆蓋了地球的三分之二。」比起撒狗血的故事情節,說穿了,發生在小蜜蜂身上的故事,實在沒那麼灑狗血,如果你吃重鹹,又太重視故事張力,那麼我會勸你忘掉這本書。如果你不愛千篇一律的連續劇,不妨聆聽小蜜蜂的嗡鳴聲,蜜蜂不催淚,也不浪擲傷悲,只會勤作工並給你一點人間餘味。她會告訴你,英國女王會如何如何,而她小蜜蜂又是怎麼說的。她努力學習這個國家的語言,學會英國人的表情姿態,她將話說得漂亮,是不是就多了一點生存的能量?

 

「我們村子裡唯一的《聖經》自馬太福音二十七章四十六篇之後就全數逸失,對村人來說,我們宗教的結尾就是 我的神!我的神!為什麼離棄我?」我們自以為存在的正義,會不會只是有限的偽善,其實不堪一擊?我長得不漂亮,說話尤其不漂亮,讀過《不能說的名字》,我進一步發現,自己既無莎拉的勇氣,也沒有小蜜蜂的堅毅。嘎眯只是揹著硬殼行走在傖俗的阿里不達海灘的寄居蟹,假裝自己還有點生存的技倆,假裝自己執劍仗義而已。

因為這是一本特色鮮明的書,喜歡的人會很喜歡,不喜歡的人看不了十頁就會放棄。於是,我任性地寫了一篇無關心得的閱讀心得,任性地希望朋友們讀讀這本《不能說的名字》,更任性地希望朋友們看過後還願意來同我說說。你是不是也喜歡這句話以及那句話?你是不是和我一樣才讀了20頁就標記了無數句讀?你是不是也喜歡這個人,卻發現自己其實是另外那個人!?

就好像你喜歡令狐沖卻發現自己可能是岳不群那樣!?(泣~)

 

 

 

 

書名:不能說的名字 The Other Hand

作者:克里斯克里夫 Chris Clave

譯者:趙丕慧

出版社:皇冠文化

出版日期:2011627

ISBN9789573328230

 

 

 

 

 

PS1. 回頭重看,開始想像一種好友掩面並痛斥 通篇不知所云,妳到底在寫啥東東… …” +單腳踹出的可能。哈~

PS2. 由於中毒太深,我從上禮拜五不斷引述這本書裡的句子,忍不住噗到PLURK又刪除。就連看到討人厭的新聞,還念念不忘書中文句。有圖有真相… …XD

 

PS3. 於是,耐著性子讀到這裡的人,更加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了吧!嘿~

PS4. 啥?有人問〝小蜜蜂〞是真名嗎?啊書名不就明白告訴大家了,噓~就不能說咩!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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