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搬到了無憂路,但這樣也沒多大幫助。Ola Bauer 這句話成為我這兩天誦唸有辭的內功心法,快哼唱成歌了呢!(headspin)哈利這個令警界高層抱頭燒的傢伙,可以說是〝但求無愧我心,管他人想法去死〞的楊過,也可說是不按牌理出牌的黃老邪,偶爾像瘋癲酗酒的老頑童周伯通,然而,即使前述人等具備與哈利實力相當的特立獨行,亦不敵他在警界的顧人怨及惹麻煩指數。這位警探最難擺脫的身世代碼,應當是衰尾道人。

故人具餐食,邀我至她家,巧笑話當年,沉默別芳魂。

持槍臨櫃台,倒數論規則,待到萬兩至,還來爆血花。

(孟浩然地下有知,會將嘎眯踹飛… …對不起,我只是愛玩 >"<

哈利不過是接受前女友安娜邀約,吃晚餐純聊天,翌晨猶如腦袋灌漿般地醒來,遺失12小時記憶不說,手機也不曉得掉在哪兒。還來不及醒酒,便趕去支援命案現場,該棟公寓如此眼熟,死者捨安娜其誰。雖然種種跡象顯示安娜自殺,哈利卻注意到兜不攏的細節,顯示他殺的可能性,尚未查出真兇,先收到匿名郵件:嘿嘿嘿,哈利先生,那個晚上你在哪裡,問我就對了!人不是哈利殺的,種種線索卻指向哈利,真想飆髒話啊。

一名搶匪中的狠角色,拿槍指著女行員,要脅銀行主管交錢,倒數計時25秒,逾時不候,銀行主管手抖腦殘,不過是拖拉了幾秒,按理說,搶匪要的錢已落袋為安,不需要轟掉人質的腦袋,怎知他還是說一不二地讓人肝腦塗地,真是講規則又守時的搶匪啊!(誤)不過,自錄影畫面反覆看來,被殺的女行員臨終唇語疑似懺悔?也許,事情不光是搶錢那麼簡單?

類似搶案再度發生,哈利決定找洛斯可指點一二,洛斯可號稱史上最權威搶匪,許多搶案的幕後首腦正是洛斯可,他從未被警方逮到,有天不知是幡然醒悟還是吃飽撐著,竟主動向警方自首。哈利與洛斯可談判交換條件,不意卻誤觸導火線,燎原彈火,正式引爆!

 

「哈利,你這輩子就不能好好辦一次事,讓其他人決定怎麼安排嗎?試著不要跟大家作對,不會造成什麼永久傷害啦。」莫勒大人說來風涼卻有所不知,事實證明,哈利不出馬,就是會造成永久傷害,愛倫不正是一例!?哈利最想辦的案子,並非連續搶案,不是安娜自殺與否,而是愛倫事件。全世界的讀者都知道人是誰殺的,恨不能飛往挪威報案(忿),無奈膿包警方就是不懂!哈利說得再正確不過了:「還是老樣子,媒體決定我們辦案的優先順序。」(eyerolll)

《復仇女神的懲罰》,小有份量,稍一不慎會使讀者恍神,惟細節處經營得漂亮,讀來絲絲入扣,你絕不想錯過任何一個環節。愈是深入查案過程,愈有見樹不見林之感,正當你以為柳暗花明,卻又質疑昨是今非。兇手心思縝密,堪稱完美,甚至於,其中一位,真能稱之為兇手嗎!?若多幾椿這麼高超的犯罪,莫怪警察績效不彰。

小說裡的每個篇章,包括乍讀之下如墜五里雲霧的信件,都像獨立風景,有黑白分明的北歐明信片,有魂牽夢縈的夢境,有讀來莞爾的戲謔,有雲淡風輕下的一縷感傷。也有點像是近來風風火火的「清明上河圖」,看似隨意散落的細微局部,絕不是錯置或填充版面而已,而是有意為之。整個橫幅是鉅作,任意瞅著一處,皆是幅畫。可怕的是,作者想出這麼錯綜複雜又嚴實的格局,富層次、有遠近、環環相扣、有條不紊,呃,作者到底是不是人啊!!!(ninja)

 

人類是唯一會復仇的生物!沒有懲罰,就沒有正義?故事裡的人物,各具色彩,人沒有十全的,哈利會犯錯,可惡之人亦有可憫之處,讀者自不同角色型格,都能找到相呼應的特質。我們不認為自己是壞人,卻無從保證從未遊走在道德的灰色地帶,換個時空背景身世,你或許會是洛斯可,那種輕易讓人對號入座的能耐,又叫作引人共鳴。多少復仇,假正義為名?你敢說代替月亮懲罰你,沒有三分的復仇意味嗎!?作者書寫人性灰色漸層,到了一個境界。

我尤其喜歡主角腦海中的往日點滴,雖然寥寥可數,卻如吉光片羽。童年時毫無保留的笑靨,曾經瘋過的樂團,曾經喜愛的影片,爺爺的划槳船,用燈照螃蟹… …類似這樣的事,會隨著一年年過去,變得更鮮明、更真實。彷彿還是昨天的事,突然就變成五年前,十年前,小時候。是從什麼時間點作為分水嶺,開始覺得流行音樂不中聽,院線片簡直要命… …他已經屈服了,變老真令人感覺舒暢。那種懷舊氛圍,只消三言兩語,便能暈染開來,融入現實辦案緊鑼密鼓的搖滾節奏中,成為隱約的弦樂背景。壯年聽雨客舟中,江闊雲低,斷雁叫西風。換作年輕讀者閱讀這本書,感受或許不同,不知能否嚼出這種中年未滿,少年已遠的滋味。當然,這只是我個人喜好,與小說主軸無直接關聯。

小說有太多可供發揮的點線面,隨便扯條線,比方這個:「正義就像水,愛倫有一次這麼說,終會找到出路。他們知道這不是真的,但至少他們有時能在這個謊言裡得到慰藉。」又或者這個:「逃避現實不該被冠上負面名聲。」都足以聊至地老天荒(老格友們同聲抽氣,嚇~),但我不忍多說,更不願爆雷,淨聊些瑣瑣碎碎,熟悉版主作風的內行老格友,就知道我有多愛這本書了。(笑)

 

書名:復仇女神的懲罰 Sorgenfri

作者:尤.奈斯博 Jo Nesbø

譯者:韓宜辰

出版社:漫遊者文化

出版日期:20118月2日

ISBN978-986-6272- 67-7

 

《嘎式碎唸,不喜慎入》

1. 若將待讀書籍堆起來,堆出兩隻嘎眯不成問題,然而,我有多愛《知更鳥的賭注》,就有多期待《復仇女神的懲罰》,便當作沒聽到其他小說的哀怨控訴,率先膜拜女神。才看到25頁:「櫃子上方有張裝框的照片,一個女孩坐在桌前,雙腿翹在桌上,一張雀斑臉看似怪模怪樣,實際上她只是笑得不可開交。」嘎眯開始覺得心律不整。待讀到29頁:「這個特例就是咖啡機上那張照片中的女人──愛倫.蓋登。」更感到泫然欲泣。好吧,不必理我。基本上,這是源自《知更鳥的賭注》的遺毒,沒看過知更鳥的人,直接向復仇女神進香無妨,故事獨立,影響不大,但是,若能先逮知更鳥,再拜復仇女神,更加融入情境。(尚未聽過知更鳥叫聲的十方大德,快去逮隻來瞧個究竟吧!跪~)

2. 容我抱怨一下作者,可惡的尤.奈斯博,老是害人激動,昨天早上剛看完整本書的嘎眯,忍不住回頭推敲預設伏筆,原來一切早已透出端倪,不禁埋怨自己忽視某些觀察及直覺… …一邊神思不屬地飄過樓梯口,不慎手滑,保溫杯哐鎯哐鎯地從三樓溜至一樓,驚動老闆走出辦公室,問我是不是看樓梯不順眼… …OMG~還我的氣質來。。。X-(

3. 回頭瞄一下上頭的心得,老樣子,近鄉情怯,近愛書則亂,又被我寫得七零八落了。(掩面)我想,我剛斷了提早閱讀《魔鬼的法則》的生路。「奧斯陸三部曲」共計:知更鳥的賭注、復仇女神的懲罰、魔鬼的法則。(第三本是無間大結局啊~) 反正孟老也得罪了,再得罪一下杜老爺無妨,於是我幫自己寫好了墓誌銘:功蓋知更鳥(?),名毀復仇女,鳥盡神不返,遺恨失無間。(←買就有了唄,版主瘋了,快拖下去)

4. 噢對了,PlayStation 的拿姆科G-Con45光槍還真好用啊!(rofl)

 

 

 

 

 

延伸閱讀:知更鳥的賭注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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