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謂人掌握自己生活的說法其實是個大笑話,充其量只能說我們拿著槳划船,但真正推著船前進的終究是水流。而人只能認分划,然後祈禱別撞上礁石或捲進漩渦… …

結褵多年的老婆芭芭拉死了,他誰也沒通知,過了24小時才通知兒子。地球人都曉得他是上訴法院首席法官魯斯迪,一個理性又懂法律的生物,既無古怪宗教信仰,亦非傷心過度,有什麼理由獨自伴著死去的老婆長達一晝夜且默不作聲?

你可能會說,人家高興不行嗎!?檢察官可不這麼想!初判為自然死亡的芭芭拉,其實中了毒,那毒物偏巧被排除在檢驗項目外,其他的人可以懵懂無知,但法官魯斯迪不可能不知道,莫非他知法犯法?

在最高法院法官選舉中呼聲最高的魯斯迪,怎麼會笨到選在事業顛峰,拿前途開玩笑?要說他沒有犯案動機,魯斯迪又被逮到辮子… …

 

對他們而言,每個人的每個信念追根究柢以後都充滿可笑矛盾,所以他們就笑了,然後停在那笑聲中… …

其實,這倒不是他第一次被控告謀殺,二十年前就鬧過一次人命,當時魯斯迪被判無罪釋放。二十年後,魯斯迪再度站上被告席,起訴他的檢察官,還是同一位。

魯斯迪矢口否認殺人,律師桑迪相信他的辯護對象無罪,檢察官湯米深信自己是替天行道。真相只有一個,證人或許閃爍其詞,證據會誠實說話,然而,證據道不盡人性幽微,也說不清曲折所在。

對魯斯迪而言,人生也沒多少快樂可言。這輩子一路走來,總像是截肢後的人,明明手腳不見了,卻還在隱隱作痛。或許是那隱隱作痛感,帶領他走進明知不可為而為的境地。這次即使翻身,再不似20年前年輕。若無法翻身,會是種不公正,抑或是救贖?

 

在我看來人生就像是在公路上開著車,每個人在自己的小空間中慢慢朝著自己設定的終點移動,路途中或許播放著自己喜歡的音樂,不然就是聽廣播,當然也可以講電話,然後大家試著別擦撞… …

這本小說料理多種元素,同時處理家庭、親子、事業、職場政治、律法、公義、感情、人生抉擇… …不見其紊亂,但見條理分明,難得是能絲絲入扣。

你可以不喜歡某些角色,卻可以理解他們的內心交戰,無論代入誰的立場,都能搭上他的心頻,及種種可說與不可說的波長。於是,你無法肯定,如果你是那個人,能不能走出不一樣的路。而他們的沉默唏噓與喟歎,讓你每讀幾章,便忍不住拿起筆劃線,再怎麼用力劃,也無法消融鼓噪與共鳴。

精彩好看、深刻又痛快!我差點就想在文章第一句打出:根本不必我介紹,快看快看!看就是了,不讀?劃線絕交 "24" 小時!

很多小說寫人性,卻不見得能震懾到我內心深處的認同與迴響。很多小說寫法庭攻防機鋒處處,卻不見得能讓我雞皮疙瘩起立,同時向檢辯雙方致敬。很多小說寫愛情這種合法精神病,也寫外遇那種不義頭殼壞,卻不見得能讓情節轉折與合情合理並存。

人似乎是種無法停止犯錯的生物,誰敢說自己從未犯錯,百分百無辜呢?

即使在法律之前可以大聲說我無罪,若自內心忖度,當真那麼純然無垢?

 

 

  

書名:我無罪 Innocent

作者:史考特.杜羅 Scott Turow

出版社:商周

出版日期:2011

ISBN

 

【嘎式碎唸,小小爆雷,慎入!!!】

好想跟所有角色握握手,哈啦一下… …

TO律師桑迪:求你多活幾年,一定要抗癌成功啊!(給三枚愛心)

TO魯斯迪:阿彌陀佛,你,嗯,算了,60好幾了,好自為之吧 @@

檢察官墨托也算非人哉:這年頭,以正義為職志的人不多了,要是多幾個這樣的人,我就收回那句「法律只保護懂法的人」,噢,還有那句「法律只約束善良老百姓」也會一併吞回去的!

TO安娜:妳,哎,都說愛情是精神病了,妳要不要皈依佛門算了 XD

還有,奈德大人:你誰啊,美男哎!天涯何處無芳草,要不要換個人愛?我真怕再這樣下去,將來會蹦出一本番外篇,換成人是你殺的。(抖~)

最後,真想對芭芭拉說(咦,死人聽不見嗎):芭芭拉,妳太帥了!(抱)

 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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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嘎 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4) 人氣()